- Jan 03 Thu 2008 2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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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囉~
- Dec 31 Mon 2007 0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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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快樂
- Dec 27 Thu 2007 2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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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江蕙演唱會~

沒訂到.....
今天中午年代開始開賣明年四月份的二姐演唱會票
這次鄉民們太可怕了吧,瞬間年代又給我開不起來了,首頁雖然已經作分流,但按一下等許久,常出現錯誤畫面給我@@~~~
好不容易進到位置選取,看起來有位置的點進去都沒位了
- Dec 26 Wed 2007 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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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射電視!

剛看 news.pchome.com.tw/science/ettoday/20071226/index-20071226154027040700.html
想不到傳說中的雷射電視要出現了
不知道會不會緊接著發展出電影常看到的立體影像?
不過以前有SDE的例子,還是等東西商品化再說
- Dec 25 Tue 2007 2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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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誕節
- Dec 23 Sun 2007 2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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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轉貼] 「快來包養我」 大學生上網開玩笑被移送
以下為來源
news.pchome.com.tw/society/ettoday/20071223/index-20071223160948040300.html
網友們要小心了!以後像是包養、援交這一類的關鍵字,可千萬不能在網路上亂寫!有一位大學生因為想拍電影沒錢,在部落格上抒發心情開玩笑寫下「好窮,大家快來包養我。」的字眼,他的好友搞笑呼應出價1元,結果卻被警方以違反兒少性交條例移送法辦。 在網路上留言可千萬不要亂開玩笑,因為一旦在網路上寫下了像是「包養」、「援交」這類的關鍵字,警察可能馬上就會找上門了。一位蔡姓大學生滿懷熱忱想拍電影,但資金不夠,他就在部落格上喊窮抱怨,開玩笑說「有錢人快來幫我吧」,沒想到錢沒籌到,就被警方移送法辦。
網誌主人蔡克斯說:「我上面也有表明說,是開玩笑的,然後也跟警察講之後,警察卻在電話裡跟我講,已經函送地檢署,沒有辦法(撤銷)。」
開玩笑說想被包養,親朋好友紛紛響應,說用「1元好啦」還是「50元」,非常明顯是朋友之間的玩笑話。但做了筆錄,警方還是把他以違反兒少性交條例之可能移送地檢署。
蔡克斯說:「如果是警察到我的部落格,留言說我要包養你,我說好,然後我被抓到,那我真的沒話說,但我沒有這個動機啊!」
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表示:「警察朋友們不要為了業績,每天上網釣魚嘛!有的魚可能是鯊魚,釣了就算啦,有的是可憐的小魚耶!」
不過,刑警局預防科組長韋愛梅則表示:「要提醒大學同學,這樣開玩笑的文字,千萬千萬不要再這樣傳達,我們處理程序上是合法的。」
聽到這樣的離奇事件,不少藝人、立委紛紛上網相挺,打趣說以後包養要寫「很癢的癢」,警方搜尋應該就沒輒了。雖然蔡同學被判決不起訴,但已經留下刑案記錄,對台灣的言論自由尺度,他實在很難再有任何期望。
- Dec 16 Sun 2007 2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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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機場夜市
- Dec 13 Thu 2007 23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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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 結婚 ~

當然不是我,不用擔心~
晚上獲知某朋友要在明年娶位六月新娘
實在不知道該不該祝福他,不過只要他認為這樣是正確的選擇,能幸福就夠了
希望別再讓我感覺到,宿於你心中狂精靈,再次讓你的血液沸騰
- Dec 13 Thu 2007 2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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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夜的悲鳴
- Dec 07 Fri 2007 0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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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後...

天啊~~我居然隔一年後才又開始經營這裡!
這個版型是偷來改的,感謝原作者哦
原本要搬到blogger,但是小弟才疏學淺,怎摸調整都不對勁,而且無法簡易的將文章分類
所以之後還是會在這繼續寫日記啦!
- Nov 29 Wed 2006 2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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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這看的朋友們,抱歉啦!




